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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勒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03月10日 10:24:55   来源: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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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策勒县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引领带动全区各级党政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增强推动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围绕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完善并坚持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党组全年专题学习法律相关知识6次、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同时把组织和指导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利用自学、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使大家熟悉掌握相应法律法规,并在实际工作中学以致用。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田地区以及县政府有关脱贫过渡期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领导研判、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程序。规范了办事流程,保证了按规定办事、按制度办事,形成了决策有依据,办事有规定的良好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坚持集体讨论决定,2021全年我局实施的2个扶贫项目全部通过党组会议和纪检组驻办组长参加的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做到民主决策,保证了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的科学性、规范性、合法性。二是进一步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制定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综合股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了事事有人盯,事事有人抓的工作格局。三是组织参加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按照文件要求,每年我局都要组织督促全体在职在编干部参与在线课程学习和网络在线考试,完成了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任务,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依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瞄准国家、自治区、地区和我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目标,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脱贫攻坚打好乡村振兴基础,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二、存在的问题

()普法宣传积极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平时注重防止返贫监测、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扶贫资产管理等工作,对普法的宣传不够重视、投入不够,积极性不高,普法宣传活动未实现常态化。

()法律学习主动性还不够、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经过法治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增强,但如何在工作中将本部门所涉及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促进条列》等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融会贯通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在干部培训和学习上下功夫,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力度,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增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现行的有效的各项执法制度,健全配套制度,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化乡村振兴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强化乡村振兴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素质意识、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乡村振兴系统监督队伍。

三是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法治建设,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和根本,坚定法治信仰、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切实把法治建设贯穿到乡村振兴工作的全过程。

 

 

                                        策勒县乡村振兴局

             202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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