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克州政法委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来源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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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克州党委政法委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情况
1、主要职能
自治州党委政法委是克州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员会机关与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州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要求,研究制定自治州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自治州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公共安全。
(4)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负责组织协调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组织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2、机构编制设置、人员及增减变动情况
克州政法委内设 9个科室,为独立核算机构,编制人数为 29 人,年底实有人数21人,其中正县 2人,副县 5人,正科 7人,副科5 人,工人 1人、事业编制1人。离退休人员 8 人,其中离休1 人,正县1 人,副县2 人,正科2 人,高级工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政法委(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政法委(单位)部门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克州政法委(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克州政法委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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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克州党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克州党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收入9549257.72元,同比上年收入9045850.8元增加503406.92元,增长5%,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8543087.72元,同比上年7505900.8元增加1037186.92元,增长12%,其他收入1006170元,同比上年1539950元减少533780元,减少34%。本年支出7749347.93元,同比上年7747104.91元增加2243.02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667904.69元,同比上年3687095.45元增加980809.24元,增长27%,增长原因是:2016年工资两年正常晋升,2016年7月起执行新的警衔工资标准,补发警衔工资从2015年1月1日起,2016年7月起晋升及补发中央艰苦边远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51443.24元。同比上年1377560.46元增加1473882.78元,增长1.07%。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政法委本年收入9549257.72元,财政拨款收入8543087.72元:其中司法救助专项经费90万元、人员补助200万元、人员工资3684969.39元、养老保险397966.9元、职业年金163274.6元、公用经费1396876.83元,其他收入1006170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7749347.93元,基本支出7519347.93元,占总支出的81%,项目支出230000元占总支出的29%,按功能科目分类:2013601行政运行6127140.41元;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45300元;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3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6907.52元。其中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3885252.7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17333.2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2651.9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4110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余额为3476990.29元;(其中包括职业年金30834.2元,司法救助专项结余790079元、人员补助200万元、行政运行结余392009.29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19022.87元,比上年减少58149.02元,下降32.82%,原因是我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822.8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822.87元。主要用于油料、保险、材料费等。2016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28200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200元,主要是接待自治区政法委维稳督导组及政法委工作调研人员等其他。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 560人次。
会议费、培训费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与决算数据相比,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2016年全年收入9549257.72元,2015年全年收入9045850.8元,同比增加503406.92元,增加5.57%原因是人员变动。2016年全年支出7749347.93元,2015年全年支出7747104.91元,同比增加2243.02元,增长0.03%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6496927.56元,2016年年初预算4622808.04元,比预算增加1874119.52元,增长40.54%。原因是2016年8月起晋升及补发中央艰苦边远津贴补贴,2016年7月起执行新的警衔工资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按新标准补发警衔工资,财政拨人员补助经费200万元,司法救助专项经费9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6422.87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9811.85元,增长64.95%。原因是:上级检查工作支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5674787.3元,其中:流动资产3501072.3元,固定资产2173715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3辆,价值710000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173715元。
2、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五)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6年我委项目资金为230000元,全部为2015年结转项目,其中:1、根据自治区党委2015年安排全疆统一实施开展ZWZ项目,付乌鲁木齐鑫源通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0000元质保金;2、根据州委安排,州级财政2015年为全州负责社会安全的相关单位下拨社会安全保障专项经费,上年结转200000元,今年继续使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障社会安全运行相关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政法委单位政府采购计划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九、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1(类)36(款)01(项):指单位行政运行,208(类)05(款)05(项):指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附件:2016年度克州政法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XLS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