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18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 kzlskekzz/2025-0016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13:16 |
名 称 | |||
文 号 | 〔〕克建建字〔2024〕2号 | ||
来 源 |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 |
阿不都热西提·克尤木代表:
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18号“关于加强乡村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对于方便农民生活、保障农民身体健康、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是体现乡村文明程度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方面。近年来,自治州人民政府为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确保建得成、用得上、长受益,真正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截至目前,全州共建设水冲式厕所公共厕所(旱厕)共计163个,涉及33个乡镇场,174个村,总投资大约2842.89万余元,已基本覆盖全州所有乡村,并移交乡村两级投入使用,给当地群众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
随着近年来乡村两级公共设施不断完善,群众家用污水设施建设处理逐步推进,乡村两级对公共厕所需求在逐渐减少。经各县(市)住建局与各乡(镇、场)沟通,暂没有建设、加固公共厕所的需求。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强化技术支撑保障,因地制宜选择厕所技术模式,鼓励采用生态环保、低成本、易维护的成熟技术,以及节水、节能、防冻、除臭等新技术、新材料,督促各县(市)住建局积极与各乡(镇、场)对接,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严格按照“两上两下”程序,申请资金建设公共厕所,协助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审核办理,加强对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快构建市县责任主体、镇村管护主体、农民受益主体的“三位一体”农村公共厕所管护责任体系,鼓励乡村加大公共厕所文明科普宣传,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爱护厕所设备和环境卫生。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单位负责人:曹泽伟
联系电话:0908-4220156
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