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17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 kzlskekzz/2025-0015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12:54 |
名 称 | |||
文 号 | 〔〕克建建字〔2024〕1号 | ||
来 源 |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 |
古丽仙·肉孜阿吉代表:
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17号“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完善管理机制,细化部门职责,强化行业监管,确保全州物业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发展。一是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细化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压实各成员单位部门工作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履行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责任,初步建立县(市)、街道、社区三级管理的工作机制。二是行业监管不断加强。制定下发《自治州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自治州业委会指导手册》,初步形成较完整的物业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日常监管,安排住建部门牵头,由12个部门联合开展“自治州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整治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业主及相关部门的监督,采取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物业费、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等收支情况;实行物业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对诚信评定等级不合格、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实施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直至取消主体资格、清出市场,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2023年物业企业考核结果已在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三是采取引入国有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两委”组织居民自我管理方式,不断推进住宅小区物业覆盖范围。目前全州364个住宅小区,355个实现物业管理(包含社区代管、单位自管),物业覆盖率达到97.5%。四是基层自治能力不断提升。进一步加大对街道、社区工作指导力度,积极推进业主委员会建立和改选工作,目前全州共成立业主委员会290个,覆盖小区337个,业主委员会覆盖率92.58%。基本实现符合条件小区应建尽建,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奠定良好基础。五是结合自治州物业工作实际,制定《自治州“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工作方案》,以“强化物业行业党建联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拓展物业服务范围、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居民满意度”为主要任务,要求县(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切实提高自治州物业管理水平和居民满意度。六是在住建系统、各物业小区张贴《克州关于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聚焦“物业服务市场行为、物业收费与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小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发布举报方式,收集处理相关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收到投诉24条,已处理完成21条,剩余投诉正在办理中。
下一步,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提升基层治理“八力”,以推进自治州城市建设“四大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推动自治州物业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党建引领物业。强化党对物业行业的领导,对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物业企业指导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采取选派党建指导员、发展党员、引导物业企业招聘党员员工等措施,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大“红色物业”示范创建力度,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努力构建服务规范、运营健康、透明公正的现代物业服务体制。
二是构建全方位物业监管体系。发挥物业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单位合力,共同构建物业监管体系,发挥行业监管作用,结合“双随机”行政执法,重点加强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收费标准、收费行为等方面的监管执法,同时按照部门职责积极开展业主委员会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发挥日常监督作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重点推进物业合同签订,物业服务内容、物业费及停车费收支情况的信息公示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增强群众的参与权,提升群众的话语权。
三是依法治理,优化行业生态。以各级各类物业相关法律法规为基准,以加快推进行业转型升级为目标,着力理顺涉及物业服务各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构建完善物业服务信用体系,强化信用管理和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扩大优质物业服务企业的覆盖率和影响力;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行业自律,严格物业企业考核评价制度,推行以合同约定明确服务等级及服务价格,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使物业服务真正实现“质价相符”。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单位负责人:刘艺
联系电话:0908-4228318
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