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预[2022]10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拨付你单位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 454 万元,该项补助纳入直达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此项资金主要用于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支出,重点用于“留抵退税”,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合理使用资金。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按照《关于下达 2022 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22]19 号)规定及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不得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资金等,要形成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