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统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统计局按照《条例》第三章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内容可登录策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cl.gov.cn/)查看。
(一)公开内容
1.统计局领导及分工;
2.统计局工作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3.策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
4.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策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cl.gov.cn);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策勒县统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策勒县统计局提供政府信息时除区分处理外,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物理状态提供,不承担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义务。
三、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统计局是政府工作部门
工作机构名称:策勒县统计局
办公地址:策勒县政府2号综合楼8楼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冬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3-6712422
传真号码:0903-6713105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