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2019年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一、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的现状
(一)本地区已建立制度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
一、建立以电子政务网站为基础,多渠道公开的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以策勒县人大会审批时间为节点按照部门预算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公开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的内容包含债券资金规模、债券用途、项目主管单位等信息。
二、开辟财政债务信息公开专栏,在地方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财政部门公开信息专栏,同时在专栏中设置专门板块用于公开地方债券信息,做到使用者找的见、看的明、公开全。
三、加强制度建设,管理好债券资金。根据《预算法》、《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关于加强自治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的管理,结合我县财政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了《策勒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暂行),提出了“适度举债、讲求效益、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总体要求,明确规定了政府性债务的归口管理、收支计划、偿还机制、绩效评估、风险预警等管理制度,为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保障。
(二)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程度及范围
截至2019年底,和田地区下达策勒县债务限额共15.5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5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06亿元;截至2019年底,策勒县政府债务余额共13.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9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0亿元;截止2019年底,策勒县政府债务还本0.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0.27亿元,专项债券还本0亿元;截止2019年底,策勒县政府债务付息0.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0.41亿元,专项债务付息0亿元。综上,2019年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和田地区下达策勒县的法定债务限额。项目如下:
(1)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一期):2477万元;
(2)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二期):10000万元;
(3)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一期):扶贫—和田地区策勒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7500万元;
(4)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一期):扶贫—和田地区策勒县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13235万元;
(5)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一期):扶贫—和田地区策勒县2017年农村路网建设工程项目附属工程3000万元;
(6)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一期):扶贫—和田地区策勒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自治区收回低息贷款,将置换地方政府债券)2179万元;
(7)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一期):扶贫—和田地区策勒县易地扶贫搬迁试验区附属配套项目2321万元;
(8)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00万元;
(9)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五期):4000万元;
(10)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00万元;
(11)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五期):1000万元;
(12)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六期):1000万元;
(13)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达玛沟乡排碱渠建设(2016年贫困村)21.6万元;
(14)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达玛沟乡排碱渠建设2015年扶贫36.4万元;
(15)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七期):固拉哈玛镇镇排碱渠建设(2016年贫困村)2万元;
(16)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七期):恰哈乡渠系建设配套2018年贫困村10万元;
(17)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七期):乌鲁克萨依乡人工草场100万元;
(18)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七期):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2016年贫困村)930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一、接触时间晚,专项债券认识不足。我县2020年开始接触并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过程中项目单位对专项债券认识不足,等同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对专项债券与地方债券性质分别不清,导致在编写一案两书时项目定位不明晰。进一步导致我县专项债券资金在申报过程中存在难过审,项目申报不合理等现象。
二、缺乏专业团队。县级财政部门由于资金实力问题,在项目申报前期准备过程中以项目主管行业单位为主,并未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导致项目在申报过程中,资金投向、项目收益等不能够精准对应,导致专项债券项目送至上级部门申报时项目存在问题较多,从而影响项目申报进度。
三、需求申报投放意向不明确。在项目申报时,项目单位对项目投向意向不明确,从而导致项目在申报过程,前期手续准备不齐全,一案两书编制进度缓慢,项目变动频繁,项目需求申报时不能达标等问题。
四、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在项目资金申报到位后,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支付进度缓慢,导致我县债券信息在公开时,落后于债券信息公开要求时间节点,债券项目实施进度的缓慢导致县级人大对债券信息审核时间落后,进一步影响县级债券信息公开时效。
五、事后监管力度薄弱。在项目实施完成后,专项债券资金拨付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财政监督监管部门对项目后期监管跟踪力度不足,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整改不及时,项目后期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现指导不及时,从而影响项目后期运行等情况。影响我县债券公开信息质量。
(二)问题的形成原因
一、政策力度把握不到位。我县在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需求申报方面,各项目实施单位存在审核力度较弱,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关系处理不妥。信息公开方面公开时间不及时,不能按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公开。主要原因是对相关政策文件学习和理解不够深入,对于债券资金申报政策把握不到位,导致在债券项目申报过程存在不符合债券资金项目申报要求的情况。
二、责任意识不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债券资金支付要求,需在资金到达后三月内支付完毕,由于项目资金到位后,项目主管单位与施工方存在扯皮推诿等原因,不停更换项目实施地址等原因,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进度缓慢,影响债券项目资金支付。项目实施单位缺乏责任意识,认为债券项目资金支付与自身无关,仅为财政部门责任,尽管财政部门在债券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督促行业主管单位,但效果甚微。
三、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的建议
(一)制定相关公开指引,夯实各方责任。及时完善债务管理制度,适时公开债务资金使用情况,能更好地防范风险、规范管理、接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是一种非常必要的措施。要尽可能制定一个较为清晰的审计原则和操作流程,尽可能完整地摸清债务家底,为今后的决策提供依据。此外,地方债务信息公开透明有助于预防腐败,调动公众监督积极性。地方财政信息公开也可以改善预算绩效,使政府项目在成本和效益之间获得平衡。
(二)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面数据采集。以现有债务平台为主,不断扩展接口,如可与财政大平台进行借口扩展,从财政大平台中采集债务相关支出数据,与国库集中集中支付相结合,提取实际支出数据。建立债券资金专项支付通道,加强债券资金监督途径。
(三)善用巡视巡检利器,形成长期审查机制。以巡视巡查为契机,加大对债券资金巡视巡查力度,引入第三方专业监督机构,强化对债券资金使用审计。与审计部门加强联系,对各县市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定期巡视巡查。
(四)创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模式,节约发行成本。以十四五规划中数字货币建设推进为契机,加大探索电子债券发行办法。建立债券发行电子化、信息化手段,以银行等金融为主要承销部门,利用银行部门数字化支付、密匙支付较强等优势,探索债券购买者数字化身份凭证。
策勒县财政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