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树诚聚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在策勒县境内昆仑山后山取得三个探矿权项目,未完成矿产资源最低勘查投入,涉嫌违反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3月1日立案,并多次通知你公司前往策勒县接受调查,履行相关义务。你单位至今未安排任何人前往我单位接受调查,不配合调查取证、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
现再次告知你单位于2024年5月10日前携带下列材料到策勒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503办公室接受调查。如不在规定时间内配合调查取证的,造成的后果自负。
1.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新疆策勒县特日奎勒南一带金矿探矿权、新疆策勒县特日奎勒南一带1号金矿一区、二区勘探项目等三个探矿权相关手续(勘查许可证、矿业权出让合同、地质勘查实施方案等);
4.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开工报告、勘查项目年度实际投入报告、勘探项目委托合同、勘探项目投入资金凭证。
联系人:李玉鹏、吐送托合提·买买提明
电 话: 0903-6713559
地 址:策勒县多斯鲁克南路127号
策勒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