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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勒县2022年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022年03月03日 12:54:57   来源:策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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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2022年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结合策勒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座谈会精神,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启动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对于抗灾能力不足、功能不完善的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住房纳入抗震防灾工程政策实施改造。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择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改造方式,使农房满足抗震设防要求,山区乡镇新建农房抗震设防烈度达到8度以上,平原乡镇新建农房抗震设防烈度达到7度以上,不断提高农房抗震能力,促进农房品质提升。

基本原则:坚持政府组织实施,群众共同参与,落实乡镇“负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层层狠抓落实;坚持精准管理,落实补助对象认定、信息公开、补助资金拨付、施工全过程检查、竣工、验收、建房户档案管理等各环政策要求,做到建房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档案齐全;坚持现行标准,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全面保障农户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坚持以人为本,规划先行、合理布局、集约高效、设施配套、安全使用、特色鲜明的原则;坚持原址重建与整村推进相结合的原则,与示范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户型美观与宜居实用、与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相结合,做到“安全、经济、美观、宜居、环保”。

二、绩效目标:

策勒县2022年农村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新建农房抗震防灾房100户;建设年限:半年,即2022年;建设要求:按照村庄规划、合理布局、功能齐全的原则,大力推动农村农房抗震防灾工程,没有建设农房抗震防灾的(原安居富民房)农户(必须是户主且为农村户籍)。初步计划总投资:农房抗震防灾补助资金285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85 万元;天津对口援疆资金补助100万元。

三、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策勒县2022年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项目

1.3建设性质:新建和改扩建

1.4项目类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 5具体建设地点:策勒县5乡2镇建设农房抗震防灾工程100套。

1.6建设年限半年,即2022年(2022年3月至2022年9月)

1.7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农房抗震防灾房100户,其中:策勒镇14户、策勒乡26户、固拉合玛镇28户、达玛沟乡21户、恰哈乡8户、奴尔乡2户、博斯坦乡1户。按照村庄规划、合理布局、功能齐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大力推动农村农房抗震防灾工程,没有建设农房抗震防灾的农户(必须是户主)。

1.8建设标准:根据《自治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标准》(新建标001-2019)、《自治区村镇房屋抗震建造技术要点》(新建抗【2019】6号)要求,各乡镇要坚持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调高标准、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根据农户宅基地大小、家庭人口、经济条件和生活习惯合理确定,住房面积原则上实行上下限控制在40-- 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在建设过程中要为后续建设预埋钢筋,待经济条件好转时再续建。

1.9补助对象:2022年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补助对象必须是现有住房抗震设防不达标且有意愿实施农房抗震防灾改造及新分户需保障住房安全的农村户籍人员,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和住房未达到抗震防灾相关标准的一般户以及因灾受损需抗震加固户(特指已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但因洪涝、地震等灾害,需进行抗震加固的农户)给予支持;已享受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的农户(包括异地搬迁、游牧民定居),原则上不纳入,但因自然灾害灾损等原因导致抗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经专业部门评定后可确定为改造对象

1.10补助标准: 2022年农村农房抗震防灾建房户户均补助金额暂定户均达到2.85万元以上,其中,中央、自治区户均补助达到1.85万元以上、争取援疆补助资金1万元 (补助标准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准)。其余建房资金通过农牧民自筹等方式解决。

1.11认定程序:农房抗震防灾对象确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将收入水平较低、农房抗震性能较差的农户,纳入补助对象范围。严格规范补助对象审核程序,建立健全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示和申报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和申报,县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和县人民政府审定的工作程序,与建房农户逐一签订协议或合同。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均应在乡镇和行政村公开栏张贴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因建房而返贫的现象发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

四、投资情况:

总投资:2022年农房抗震防灾房100户,计划投资585万元(上级补助资金285万元);其中:国家补助 185 万元;天津对口援疆资金补助100万元;其余建房资金通过农牧民自筹等方式解决。

资金来源:政府补助、天津对口援疆资金和农牧民自筹

资金管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建〔2018〕377号)要求,坚持“一卡通”制度,及时足额支付补助资金,让建房户清楚掌握建房补助资金的发放使用等情况。

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配合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对农房抗震防灾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制定相应制度进行常态化督查检查,杜绝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生。落实乡镇、行政村两级建房农户信息、年度建设任务、补助资金标准及使用等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和各族群众监督。因实施对象不符合条件、组织落实不力等致使建房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或优亲厚友、瞒报虚报特别是贪污、挤占、挪用、截留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坚持“谁违规,谁担责”原则, 一经查实,从严追责,绝不姑息。

.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负责人:5乡2镇人民政府负责人

项目监督负责人:班德军(策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招标方式:2022年农房抗震防灾建设项目由农户自建,工程建设不实施招投标;由乡(镇)村自行组织农户到市场采购,建材不实施招标。

运行及监督管理:县人民政府把农房抗震防灾工程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积极落实领导责任制;要发挥好协调、检查、督导作用,确保管理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访惠聚”驻村工作队要全程参与并监督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

建设方式:按照已编制完成的乡镇、村庄规划要求,结合乡镇建设以及农户现有住房状况,合理选择、原址重建和异地新建等不同方式。实行“一村一规划,一户一方案”,乡村组织协调,以农牧民自建为主。根据村镇规划确需集中连片建设农房抗震防灾房的,要充分尊重农牧民的意愿。对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应由建房户同意,村组申请,乡镇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非集中连片农村农房抗震防灾房建设,原则上以原址建设为主,不得后移。

鼓励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积极应用安全、环保、绿色节能的农房建造技术;注重保持地域特征、乡土风貌,改造后的农房建筑体量、外观、色彩等应符合村庄规划要求。鼓励和支持在抗震改造的同时,同步进行节能改造,采取更换节能门窗、墙体增加保温层、保温板吊顶或屋面增加保温层等措施,综合提高农房抗震性能、节能效果。

六、工程建设与管理

(一)完善保障机制,明确目标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切实把农房抗震防灾工程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积极落实领导责任制。要发挥好协调、检查、督导服务作用。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目标责任,确保管理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访惠聚”工作队要全程参与监督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

(二)健全管理体系,落实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做到县监督检查、乡(镇)落实、村组实施,落实好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

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全面开工后,从选址、基槽开挖、基础砌筑、底圈梁砼浇筑到竣工验收等施工程序,每个工序都要层层把关。认真做好分部分项检查验收记录,每完成一项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出现问题要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必须推倒重建,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和建设监管人员承担,不能增加建房户的负担。县住建局要加大对工程的督查指导力度,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按要求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三)坚持规划先行,优化产业富民。农房抗震防灾房要确保符合规划选址、建筑设计、抗震节能、设施配套等方面的要求。各乡镇要结合乡镇建设规划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充分运用村庄规划编制成果,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基础设施,节约用地,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当地传统产业,引导集聚各方优势,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落地,有利于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和从事农业生产,以增收促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强管理,展现农村新风貌。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工作原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美丽新疆”的总体要求,坚持“一村一规划、一户一设计”,确保新建、改扩建、改造加固后的农村住房体现时代风貌、地域特征确保促进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真正做到建一片新房、成一片新村。

(五)稳控建材市场,减轻农牧民负担。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发改、质监、税务等职能部门协调联系,采取市场调控,成本核算等措施,稳控建材价格,最大程度减轻农牧民负担,维护各族群体最直接、最实惠、最现实的利益。充分利用农闲时间,组织建房户自备石子、沙子、木料、砖、胶土等建材,做到早安排、早动手、早准备,确保农房抗震防灾工程顺利实施。

(六)加强安全监管,严把质量关。各乡镇要切实把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技术人员、农村工匠、建房户代表和各族群众的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在备工备料和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要求,持证上岗、照章作业,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在农房抗震防灾工程施工和质量监督管理中严把“三关”。一是要严把图纸审核关农房抗震防灾工程施工图可选2019年地区安居富民办联合下发的建房施工图纸。各乡镇可根据建房户的需求,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配套、节能省地、安全适用的设计原则,修建具有民族特色,体现地域风格和文化特征的安居房。需要另行设计的图纸的,必须经县住建局审核把关后方可使用。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和《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技术要点》施工,不得随意变更。二是严把工程质量管理关。配备专职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分部分项监督检查验收制度,从施工开始到竣工验收,始终做到有监督有检查。三是严把竣工验收关。按照地区制定的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考核验收标准,村、乡(镇)、县逐级进行验收。

(七)大力开展培训,提高施工技能。各乡镇要采取以“小工带农户、大工带小工、邻里互助建房”等形式,以《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标准》(新建标001-2016)、《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技术要点》等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对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建房户代表、农村工匠等,采取短、平、快的培训办法,对钢筋绑扎、木工、墙体砌筑、四角八线、横平竖直,各项操作实用技术以现场培训的方式开展培训,提高工匠施工技能。同时做好对基层档案管理人员和规划管理人员的培训。

(八)规范档案管理,做好统计工作。按照全国农村危房电子档案管理填报要求,做到农户电子档案录入及时、填报准确率高、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对应、错误率质疑率低;纸质档案中的农户申请、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装订整齐,档案完整率达到100%。认真编报农村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信息,将建设成效、工作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积极上报,做好各类统计报表统计工作。

(九)强化督促检查,广泛开展宣传。各乡镇要及时上报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县住建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乡镇村的农房抗震防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加大对所辖乡(镇)、村工作计划任务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分步分项检查验收记录、按图施工以及当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督促力度。

(十)加强与天津市驻策工作组的沟通。要主动加强与天津市驻策工作组的沟通,对接落实援疆规划,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农房抗震防灾工程援疆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及时报送年度工作计划任务、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到位率、工程建设进展信息和农民建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并邀请援疆干部同调研、同检查、同考核,完善合作机制,全力做好对口援疆服务,共同抓好农房抗震防灾工程援建项目建设。

七、工程考核验收

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总体情况将纳入全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根据本方案要求及考核细则,逐项对标、严格考核,对各乡镇农房抗震防灾建设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定。

       

                                       策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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