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首页走进策勒新闻中心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在线办事援策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正文
 
策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构职能职责
2023年10月19日 13:39:22   来源:策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点击: )
[字号: ]

机构名称:策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负责人:孟爱华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策勒县英巴扎街1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冬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903-6712682 传真:0903-6712602

一、策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地区和策勒县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进行综合管理。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归口管理全县专业及社会文艺团体,培育和发掘文艺人才,推动农村业余文化娱乐活动,建立县、乡、村三级文化网络,不断丰富城乡文化生活。

(三)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和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和管理全县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宣传工作,培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

(四)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和振兴。

(五)归口管理全县的文物事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划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指导管理全县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指导管理文物市场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业务建设,指导与监督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收藏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文物经费的管理工作。

(六)管理全县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七)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广播电视活动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八)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以及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做好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和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对文化市场、体育市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

(十一)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积极组织重大节日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配合和指导单位、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由我县承办的全国、全区、地区性比赛及参加地区及地区以上体育比赛或综合性运动会的组队管理及统筹安排。

(十三)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统计工作。统筹安排直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四)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县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与行业管理,拟定相关制度,实施建设、维护、管理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十五)监督管理、审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策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内设机构设置

(一)策勒县图书馆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馆的各类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规范,及时做好各类文献资源的入藏、服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实现各类文献资源入藏、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各类文献资源的保护工作,科学有效的管理和利用各类文献资源;充分履行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以“读者第一,服务至上”为宗旨,不断健全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和方法,多途径的加强与读者的沟通与联系,方便读者,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文献信息需求,不断提高文献资源利用率;科学合理组织馆藏,重视目录体系建设,加强对书目数据管理和维护,保证数据与资源的一致性,完善文献信息检索系统,满足用户多途径检索需求;加强图书馆专业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图书馆业务学习和学术研讨活动,提高图书馆员的服务能力;加强图书馆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要求,提高图书馆整体服务水平。

(二)策勒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主要职责: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工作,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文化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开展自治区内外文化交流。

(三)策勒县文工团

主要职责:制作演出(民族歌舞,文艺节目)剧目,为各族群众服务;开展舞台艺术作品创作,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国内外舞台艺术作品演出;艺术普及及推广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

上一条:策勒县审计局机构职责
下一条:策勒县统计局机构职责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意见建议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开办:策勒县人民政府       主办:策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策勒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策勒县多斯鲁克南路127号  邮编:848300  电话:0903-6713409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03-6711095   统计举报电话:0903-6712422   涉企举报电话:0903-6711040

ICP备案号:新ICP备10003149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32250001   公安机关备案号:653225-15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