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字[2018]2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 [2021] 11号)文件规定及自治区财政厅要求,现将2021年策勒县36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在策勒县人民政府网财政公开栏公告公示。
策勒县2021年实际实施乡村振兴项目36个,实际安排资金67377.6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524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526.25万元,涉农统筹整合资金11076.62万元,地方债券10000万元,县级资金250.7686万元。按照绩效自评相关工作要求,以本级预算单位为填报主体,2021年完成绩效自评36个。
接受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资金管理、效益发挥等进行监督。
附件1:策勒县2021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监督电话:0903-6712345
策勒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