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策勒县人民政府依法对我县行政区内若羌至和田线铁路K711+200.14m—K761+074.14m区段铁路安保区划定范围公告如下:
该段铁路为普速单线铁路,铁路安保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普速铁路为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普速铁路为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普速铁路为12米;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普速铁路为15米。具体范围如下:
行政区域
|
铁路起止里程
|
安保区
线路形式
|
安保区范围: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
策勒县
|
K711+200.14m—K761+074.14m
|
单线左侧
|
(15)
|
策勒县
|
K711+200.14m—K761+074.14m
|
单线右侧
|
(15)
|
新疆和若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勘界、绘制铁路安保区平面图、设立标桩工作。
铁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应依法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策勒县人民政府
20220年2月16日